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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行程
魅力山水~北越下龍灣沙壩五日(越航)
下龍灣大使號日遊船│世外桃源沙壩 Sapa│下龍灣太陽摩天輪
- 出發日期:2024-04-18 ( 四 )
- 抵台日期:2024-04-22 ( 一 )
- 應付訂金:NT$ 20,000 / 人
團費包含
1. 行程中兩地來回經濟艙團體機票、兩地離境機場稅、燃油附加稅。2. 行程中所列之景點、交通、門票、餐食。
3. 行程所列飯店住宿,兩人一間雙人房住宿。
4. 此行程已投保每位旅客4,500萬履約保證險、250萬旅遊責任險及20萬醫療險。
5. 越南單次落地簽證費用。
團費不包含
1. 導遊、司機、領隊服務費NT$300/每人/每天。2.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3. 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4. 本行程係以雙人房為住宿之安排,若您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需補貼之價差則稱之「單人房差」;若為單人或經分房後落單且不需指定單人入住一間房,則由本公司安排同性別團員或領隊同房(恕無法指定)。若經分房後為單人一間,旅客仍須補足單人房差費用,單人房差費用依各行程定價為主。
5. 飯店代提行李小費、飯店床頭小費、個人消費及自費行程費用。
6. 個人護照證件辦理費用。
備註說明
1. 成團人數:此為團體旅遊行程,15人以上即可成行,16人以上加派領隊隨團服務;若當團人數未滿15人,本公司將依觀光局定型化契約精神於團體出發7日前通知取消出發。2. 訂金金額:機位訂金TWD20000元/每人(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故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理退票)。訂金繳交期限:經服務人員確認後2天內。尾款繳交期限:出團前七天或於收到說明會資料之後付清尾款。
3. 護照簽證自理者,出發當天未帶有效之護照及簽證.....等至機場,導致無法上飛機,所衍生之一切後果及賠償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責!
4.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旅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於報名時請告知您的客服人員。
5. 本行程報價僅限台灣出生並持中華民國護照者於台灣出發同行參團有效;越南出生(含越南新娘)、在越南常駐之台商、或越南當地參團者,將另行報價。
6. 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兒童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
如果14歲(含)以下的旅客隨行者不是父母、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委託書,之後才能送辦簽證。
相關文件說明如下:
*旅客必須自行前往地方法院申請委託書。
*再到外交部辦理委託書認證。
*委託書完成認證後須送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翻譯成越文後提供給旅行社辦理簽證。
7. 小孩/嬰兒的定義為行程返國日計,年齡滿2歲以上、11歲以下之兒童,適用小孩不佔床/佔床/加床之房價。(參團報名時須告知小孩/嬰兒之出生日期)。
未滿12足歲可安排不佔床費用依行程規定,若須佔床/加床與大人同價(每房限一位不佔床/加床);
未滿2足歲為嬰兒價費用依行程規定。
8. 行程內旅遊景點門票皆以團體優惠價作業,故無長者及小孩優惠價差。
9. 當地飯店大部份並無「三或四人房型」,旅客若選擇加床,全球飯店幾乎都以統一型式之折疊床為主(台灣業者所慣稱之行軍床),且每間房基於房型與消防安全為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部分飯店受限於房型空間而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如無法加床,須與同行旅客併房並採二人入住一室之作法,敬請見諒。
10. 素食:各地風俗民情不同,當地不擅素食料理比較簡單及無變化的菜色,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貼心提醒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鑑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若貴賓須安排素食餐最晚請於出發前三個工作天告知,以利事先安排作業。
11. 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旅客若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不另外退費,也不另行加收費用。
12. 因機票、國外飯店、匯率等成本變動因素,售價以訂購當日之售價為準。
13. 住宿飯店以說明會資料安排為確認優先,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4. 班機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而變動航班時間,造成團體行程前後順序變更 增加餐食本公司不另行加價,如減少餐食,將退回餐費差價,敬請見諒。
15. 其它:東南亞地區集體遺失護照甚多,護照、簽證及機票請旅客自行妥善保管。
16. 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
17. 本行程餐廳將視餐廳公休日將略有調動,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安排做調整,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